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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镜何家大院

点击次数:473次       2020-10-20 08:49:15

  • 【文物年代】 清至民国
  • 【简介】 宝镜村古建筑群,位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镇宝镜村,系清顺治七年(1650年)泰和县人何应棋于此定居所建。道光二十二年(1842年),宝镜何氏家族第九世何育栗筹建新屋及走马吊楼,后经第十世族人何步月、何步延等人持续营建,于道光二十九年(1849年)正式竣工,其后屡有修整扩建。建筑群坐东朝西,依山面水。2011年,宝镜村古建筑群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,其保护范围以每栋建筑外墙墙基为起点,四向各至200米处;建设控制地带为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200米处。 宝镜村古建筑群规模庞大,占地面积约54000平方米,现存房屋180栋,门楼7个、巷道36条,总建筑面积约11500平方米,从南往北分布有走马吊楼、新屋、老堂屋、下新屋、大新屋、明远楼、围姊地、何氏宗祠等八个相对独立的建筑单元或院落,各个院落间有巷道相连,巷道道口及房屋的主要通道都设门,门槛及顶部条石凿有方眼,设木栓,利于锁管,具有良好的防盗、防匪功能,其外围又有围墙相护,仅以西侧的八字门楼和北门楼作为建筑群的主出入口,使各个院落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有机整体。 宝镜村古建筑群自何氏先祖修建老堂屋起,终清一代,直至民国时期均有续建,瑶、汉建筑艺术在这里完美结合,产生了诸如走马吊楼等瑶汉合体的建筑形式,体现了南迁汉族与当地瑶族逐渐交流融合的历史过程;建筑群有内外院、主附院、前后院之分,其多重院落的布局与外部围护院墙、瞭望射击哨楼(明远楼)等共同组成了严密的防御体系,反映了清代湘桂边陲地区动荡的社会背景,为研究湘南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民居规划建造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,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;建筑封檐板、门罩、天井、隔扇等装饰风格多样,雕刻技艺精湛,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。
  • 【地址及位置】 江华瑶族自治县
  • 【类别】 古建筑
  • 【文物级别】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
    • 新屋.png
    • 宝镜何家大院全景.png
    • 宝镜何家大院鸟瞰.p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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